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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淮阳粮食局长郝瑞端伏法

2000-11-21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郑州11月20日电雇凶杀人的原河南省淮阳县粮食局长郝瑞端,今日在河南被执行枪决。同郝瑞端一起伏法的还有帮凶迟恒军和崔建军。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6年上半年,郝瑞端怀疑副局长李庚海举报自己有贪污、受贿行为,遂起杀心。1997年8月19日,郝瑞端以检查工作为名,来到县粮食局下属的大连粮管所,让所长迟恒军“找人把李庚海的活做了”、“毁了他”。之后,郝又多次催迟恒军尽快实施,并安排迟恒军杀人后用车把尸体运出淮阳,越远越好,表示事成后自己付雇佣款。

迟恒军通过熟人找到郸城县李楼乡的孙家田,孙家田又到焦作市找到妻弟叶参军,叶参军急招在盗窃活动中结识的山西人崔建军和贾连军一起来到淮阳,经与郝瑞端讨价还价,最后以杀人酬金10万元成交。随后,孙家田带领崔建军、贾连军辨认作案目标李庚海,但因距离较远错把外型和步行姿势与李庚海相似的淮阳县博物馆副馆长霍进善当成了李庚海。

1998年3月13日上午,崔建军、贾连军尾随霍进善到其家中,将霍活活掐死。迟恒军以杀错了人为由,拒付崔、贾佣金。后来崔、贾二人在山西晋城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供出了在淮阳县杀人的内幕。郝瑞端、迟恒军等人很快落入法网。

一审法院认为,郝瑞端等人相互勾结,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处郝瑞端、迟恒军、崔建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孙家田、贾连军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处叶参军有期徒刑20年。一审宣判后,被告人不服,上诉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高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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